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214
發言時間:2019-06-13 18:28: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黃宗仁、林隆奮、鄭登元、盧大為、蕭崇河、謝金河、黃亭融、黃祈融、
卓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治民、
卓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正煥、
獨立董事:
黃日燦、鄭文鋒、賴建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隆奮
董事:鄭登元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隆奮:深圳四方精創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鄭登元:深圳市盛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四方精創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高新區中區高新中一道9號軟件大廈
10樓1088室
深圳市盛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四道現代大廈R1-A 3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四方精創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電腦軟、硬體技術開發、銷售、諮詢及維護等業務
深圳市盛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聯網絡相關的軟硬件系統、視訊服務系統、音視頻
點播系統、多媒體、網絡視頻器材及產品的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