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原藥 公告本公司於108年4月10日及108年5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
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新增討論事項)
日期:2019-05-15
股票代號:4415
發言時間:2019-05-15 17:01: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會議室(劍潭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7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4、本公司107年度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7、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7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制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獨立董事及董事補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 (108年)股東常
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
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
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
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8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29日
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科(地址:114台北市內湖
區港墘路221巷35號五樓之1),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逾期恕不受理。
二、依公司法第192 條之1 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及董事候選
人名單。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
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8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
29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科(地址:114台北市內湖
區港墘路221巷35號五樓之1),信封請加註『獨立董事及董事候選
人提名函件』,逾期恕不受理。
三、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