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偉聯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更正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日期:2019-05-14
股票代號:9912
發言時間:2019-05-14 16:08: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0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4,369,60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8/05/09~108/07/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26~13.63,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108年5月8日本屆第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1,500,000股普通股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目的)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
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
辦理。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
﹙受讓人之資格﹚
第四條 凡本公司及本公司轉投資持股50%以上之國內外子公司之正式員工,得依本辦法第
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員工得認購股數﹚
第五條 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其得認購之股數,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或預
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呈送董事長核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
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呈送董事會決議。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
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
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
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
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轉讓買
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上列公式: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
股股數。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第九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與員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
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
員工認購之。
﹙生效及修訂﹚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8年5月8日本屆第5次董事會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
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8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4.9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席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
構、現金流動狀況、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影響並不
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更正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2.76%(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更正為經濟部
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股份總數54,358,96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