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兆遠科技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期:2019-05-10
股票代號:4944
發言時間:2019-05-09 22:42:5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43,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50,000仟股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考量其有限制轉讓之情形,以現金增資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日收盤均價之最低
價與前30日均價孰高之80%訂定之。
(1)以民國108年5月9日為私募定價日,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之股價,分別為11.10元、11.27元、11.44元,選擇11.10元為基礎計算價格。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2.19元。
(3)依前述二基準價格較高之股價12.19元為參考價格。
(4)本次實際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9.76元,經核算佔基準計算價格之80%。
私募股數與金額:本次私募增資股數為43,000,000股,增資金額為
新台幣43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之普通股),募集總金額為
新台幣419,680,000元,加計本次私募增資前實收資本額1,643,132,170元,
分為 164,313,217股,則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73,132,170元,
分為207,313,217股。此次私募增資金額佔增資前實收資本額之26.17 %。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研發及投資創新的產品。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
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可強化股東結構,連結更多的
資源,有助於公司未來的營運成長及擴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05/09
11.參考價格:12.19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9.76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條件外,原則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
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含嗣後本公司就該等股份無償配股之股份)公開發行及
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8年05月10日至民國108年05月20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8年05月20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