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京鼎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日期:2019-05-10
股票代號:3413
發言時間:2019-05-09 17:5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富士邁半導體精密工業(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9000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460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460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由本公司擔任保證人協助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777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7111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合約到期
(2)日期:
銀行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38001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413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0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5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08/05/09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富士邁背書保證美金1050萬,
其中之美金700萬為富士邁與富曜共同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