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兆豐金 出售子公司兆豐保代股權予子公司兆豐商銀。
日期:2019-04-23
股票代號:2886
發言時間:2019-04-23 17:41:5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兆豐保代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8/4/23~108/4/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目前暫時依截至107年12月31日兆豐保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財務報表所列之淨值383,542,716元為交易總額,按兆豐保代
發行普通股總數2,000,000股計算,每股約192元。最終將以
合併基準日前一日自結淨值及相關調整項為交易總額。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兆豐商銀與兆豐保代均為兆豐金控100%持股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此係為金控集團內組織調整,由兆豐商銀吸收合併兆豐保代。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基準日暫定為109年1月2日。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參酌宏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1.7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普通股總數2,000,000股、383,542,716元、100%、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0.11%、0.12%。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整合金控資源,發揮經營綜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4月2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4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維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賴佳誼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4408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