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統新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新增討論事項
日期:2019-04-23
股票代號:6426
發言時間:2019-04-23 13:21:3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6號2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報告。
(3)107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提請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選任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0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05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ㄧ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
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議案討論。
3.有下列情事之ㄧ,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
未達百分之ㄧ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ㄧ規定,茲訂108年3月29日起至108年4月8日下午5時截止
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7號)
5.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8年5月6日至108年6月2日
止,股東得於前述期間,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