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智擎 智擎生技獨立董事對通過董事會提名第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
選人名單案表示反對意見
日期:2019-04-10
股票代號:4162
發言時間:2019-04-10 19:24:05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04/1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朱立聖獨立董事、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專任講師;
尹福秀獨立董事,各部會生技醫療相關計畫評估委員。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4月10日董事會「擬延長受理持股1%以上
股東提案暨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本項議案要「延長」受理期間的理由是「作業之需」,但公司只是
被動受理股東提名、收受文件而已,沒有「作業之需」的問題。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暨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已經
3/19董事會決議並公告為自108年3月22日起至同年4月1日止,現受
理期間已截止,且有葉常菁股東提出二席獨董,三席一般董事人選,
公司已依櫃買中心相關規範於4月2日公告被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
(3)受理期間應是為全體符合資格之股東之權益所為,在原訂受理期間
截止後,以「延長」名義再開4/11-4/16受理,顯然是為了遲誤期間
之股東之利益,而損害已提名/提案股東之權益。
(4)持股1%以上股東「東洋」及「國發」所指派之法人董事代表,就本議
案均有利益衝突,未迴避本議案討論及表決。
(5)本議案內容及討論、表決過程違法,影響本次股東會改選董事之合法
效力,損害公司利益。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出席董事中,6席董事(含1席委託)同意
通過本案,2席董事表示反對意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