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詠 智慧財產法院裁定駁回FocalTech公司對本公司所提起
二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案之抗告
日期:2019-04-09
股票代號:3034
發言時間:2019-04-08 22:27:1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英屬開曼群島商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
(下稱FocalTech公司)
相對人: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民暫抗字第2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08/04/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FocalTech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12月20日就智慧財產法院107年
度民暫字第17號民事裁定與107年度民暫字第18號民事裁定向智慧財
產法院提起抗告。
6.處理過程: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FocalTech公司之抗告,維持原審駁
回FocalTech公司對本公司所提起二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之民事裁
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對於智慧財產法院依法審判之結果,至表感佩,益證本公司並
無任何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本公司再次重申絕不容他人任意指控、
甚或侵害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