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新國際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八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19-03-30
股票代號:5202
發言時間:2019-03-29 19:38: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一○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案。
第二案: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第三案: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第四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受理期間:108年4月15日至108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民國108年4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處所: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
128巷15號6樓)
(四)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五)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點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