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保瑞藥業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19-03-26
股票代號:6472
發言時間:2019-03-25 22:50:3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2號(台南市官田工業區產業行銷中心
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七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七年度員工、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6)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七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席。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超過三百字者,
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69號6樓。
(3)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董事期間擬訂於民國108年
4月3日至民國108年4月13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69號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