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泰茂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期:2019-03-26
股票代號:2230
發言時間:2019-03-25 19:49: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及當時市
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
10%,計50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10%計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80%計
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因認購不足一股、自認股基準日
起二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
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
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另訂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其他
未盡事項,董事會將視實際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
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募集時程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基於
營運評估、因事實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相關法令
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