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商店街 本公司對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日期:2018-06-13
股票代號:4965
發言時間:2018-06-13 21:48:45
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7/06/04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07/06/13
3.會議出席人員:審議委員游張松、郝廣才、李遠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
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之合理性
進行查證情形說明如下:
(1) 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經審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相關
附件內容(包含公開收購人出具之承諾書、公開收購人決議辦理本次公開收購之
董事會議事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書)、經濟部商業司刊載之公
開收購人公司基本資料及公開收購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近期財務報表,該
公開收購人係為本公司之大股東,尚未發現財務狀況不佳之情形。
(2) 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本公司委請之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儷文會計師於
民國一○七年六月六日出具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民
國一○七年六月四日)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42.84元至45.89元之間。
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4元,落於前述
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之每股價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公平性。
(3)資金來源合理性: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
資金合計為新台幣318,583,848元,全數以現金支付。公開收購人已出具承諾收
購之承諾書,公開收購人並委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四日出具
履約保證書,指定受委任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
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
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
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儷文會計師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六日出具之獨立專家
意見書。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
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本次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
合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全體出席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內
容,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述參
與應賣與不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
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
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