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建舜電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事宜
日期:2019-03-21
股票代號:3322
發言時間:2019-03-21 17:17: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富信大飯店 本館華美廳(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
28號4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會議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107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3)「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4)「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5)「背書保證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第十五屆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有關公司法第二○九條「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8年04月3日至108年04月12日,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1%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處所:建舜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9樓。
電話:02-2698-4882。
(2)本公司擬選任董事5名(含獨立董事2名)、監察人3名,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規定,凡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監察人被提名人姓名、學歷
及經歷,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3日至108年4月12日下午5時止前
送達且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監察人提名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建舜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9樓。
電話:02-2698-4882。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8年5月13日至108年
6月9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