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合骨科 公告董事會決議擬將持有之子公司冠亞生技(股)公司普通股釋股
予本公司股東
日期:2019-03-18
股票代號:4129
發言時間:2019-03-18 20:30:22
說明:
1.重要子公司名稱:冠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喪失控制力):
為使冠亞符合上櫃申請要求,擬降低對其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
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本次釋股發生日期:108/3/18
(2)本次釋股發生原因:冠亞符合上櫃申請要求,擬降低對其持股
比例。
(3)本次釋股方式:將本公司所持有冠亞普通股釋股予本公司股東
(4)降低持股比例:24.5%。
(5)交易數量:3,000,000股
(6)每單位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75元~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
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7)交易總金額:225,000,000元~300,000,000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無。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本公司股東,以本公司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
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惟為避免冠亞股務成本
增加,以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率
計算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上之普通股之股東為限(依本公司
目前股本計算,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本
公司股份達26,817股(含)以上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上)。如
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
人對象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員工、策略性投資人、上下游客戶或
廠商或其他特定人為原則。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股東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係屬處分子公司股權對其未喪失控制力,故處分交易差額列資本
公積,故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24.5%。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 74.9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本次釋股案所授權董事長之釋股價格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本次釋股後對本公司原股東權益無不利之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8
16.董事會決議內容:
(1)本公司107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業已授權董事會辦理子公司冠
亞生技(股)公司(以下簡稱「冠亞」)釋股或現金增資放棄認購,其
中本公司出售冠亞之股份(以下簡稱「釋股」)總數已將不高於
3,000,000股;對象以本公司全體股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員工、
策略性投資人、上下游客戶或廠商或其他特定人為原則;價格應
以不低於冠亞最近期之財務報表及自結報表每股淨值及本公司持
有冠亞之每股持有成本。
(2)本公司本次擬釋股予本公司股東,且釋股價格高相關釋股原則
如下:
A.張數:3,000,0000股,以本公司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惟為避免冠
亞股務成本增加,以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股
東持股比率計算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上之普通股之股東為限
(依本公司目前股本計算,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
載持有本公司股份達26,817股(含)以上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
上)。股東按持股比率計算不足認購冠亞1000股部分、股東放棄
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對象以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員工、策略性投資人、上下游客戶或廠商或其
他特定人為原則。釋股完成後,本公司持有冠亞股份為
9,172,400股,持股比率由99.40%下降至74.90%。
B.價格:依股東會決議不得低於冠亞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每股淨值為22.77元;108年1月冠亞自結每股淨值為23.30元
;及本公司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本公司持有冠亞之每股
持有成本為53.30元,本次釋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75元~
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3)由於本次釋股對象為本公司股東,加以釋股價格高於冠亞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最近期自結每股淨值與本公司持有冠亞每
股成本,故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亦無影響本公司上櫃地
位,本公司業已洽請會計師針對本次釋股價格之合理性意見及對
本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意見。
(4)本公司本次釋股基準日及相關日程如下:
A.股票最後過戶日:108/4/19
B.停止過戶期間:108/4/21~108/4/25
C.認股權利基準日:108/4/25
D.原股東股款繳納期限:108/5/2~108/5/10
E.特定人繳款期間:108/5/13~108/5/29
(5)本次釋股作業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或其他相關未
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