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鴻海代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通過關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
日期:2025-04-29
股票代號:2317
發言時間:2025-04-29 20:11: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4/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基於審慎原則和合理利用募集資金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擬計劃終止“高效運算數據中心建置項目”,項目剩餘募集資金擬用於
“新一代智慧手機精密機構件研發中心項目”的建設。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公司IPO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67.16億元,投資於智慧製造和工業互聯網方向;
(2)本次調整主要為終止“高效運算數據中心建置項目”,項目剩餘募集資金擬用於
“新一代智慧手機精密機構件研發中心項目”的建設。新一代智慧手機精密機構件
研發中心項目”擬計劃使用募集資金投資金額人民幣72,565萬元。
6.預計執行進度:預計115年12月31日完成
7.預計完成日期:115年12月31日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該項目圍繞精密機構件精品質感、輕量化、環保工藝、折疊工藝
、智慧檢測等方面深入開發。該項目能夠為公司吸收更多尖端技術人才,增強研發創
新實力,有利於形成持續創新機制,鞏固公司行業領先地位。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工業富聯本次部分募投項目變更是公司根據外部經營
環境變化、公司戰略發展要求、募投項目實施情況客觀需要做出的調整,有利於公司
更好地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健運營,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原主辦承銷商中金公司認為:本次部分募投專案變更
是公司根據外部經營環境變化、公司戰略發展要求、募投專案實施情況客觀需要做出
的調整,有利於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健運營,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
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專案變更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相關規定。因此,主辦承銷商對於公司本次部分募投專案變更事項無異議。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