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威潤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日期:2019-03-14
股票代號:6465
發言時間:2019-03-14 18:04:3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內湖自由廣場會議中心1樓東側會議室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東側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庫藏股作業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發行本公司一○八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討論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3)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4)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5)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6)討論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0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05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之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108年3月29日至108年4月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一○八年度股東常會
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
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作業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一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第一項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
列入議案。
(4)若所訂提案期間無股東提出股東會議案時,本公司將不再召開董
事會審查提案相關事宜。
(5)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3號8樓﹞
(6)若所訂提案期間無股東提出股東會議案時,本公司將不再召開董
事會審查提案相關事宜。
(7)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將採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且將載明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電子投票行使期間為
108年05月04日至108年06月0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