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安可代本公司之子公司互力精密化學(股)公司公告114年股東常
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日期:2025-04-25
股票代號:3615
發言時間:2025-04-25 17:59:3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4/04/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楊慰芬
董事 葉承凱
董事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姜明君
董事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珊
董事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美蓮
監察人 潘燕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楊慰芬
監察人 潘燕民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慰芬董事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潘燕民監察人
昆山滬錸光電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舒利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暨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昆山滬錸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綜合保稅區出口大道88號
舒利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昆山市綜合保稅區出口大道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太陽能模組製造銷售
昆山滬錸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盤製造
舒利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醫療器械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