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建榮工業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八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期:2019-03-14
股票代號:5340
發言時間:2019-03-14 16:59: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巿楊梅區大模街九號三樓(楊梅區農會三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暨一○八年度營業展望。
(二)監察人查核一○七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 一○七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 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
(五)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六)擬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七)擬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
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
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提案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一○八年四月八日起至
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三、請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
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建榮工業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巿楊梅區民豐路277號〉,電話:03-4754728轉305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