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聚積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18-06-13
股票代號:3527
發言時間:2018-06-13 13:08:5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楊立昌
(2)董事:刁國棟
(3)獨立董事:陶繼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之
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楊立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聚信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河北向陽光電科技(股)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聚信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深南大道6033號金運世紀大廈7層ABCD單元
河北向陽光電科技(股)公司 : 河北省秦皇島北戴河新區大蒲河碼頭北側政務服務中心
1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聚信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集成電路板及相關產品進出口與批發
河北向陽光電科技(股)公司 : 控制系統軟件、電子產品元器件、照明燈具、光電子器件
及LED發光管與集成電路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