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穎漢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日期:2025-03-11
股票代號:4562
發言時間:2025-03-11 14:00:5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1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ING HAN TECHNOLOGY SP.ZO.O.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40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0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穎霖工業機械責任有限公司(越南)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4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ING HAN TEKNOLOJI LTD.STI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23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23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ANNSA PRECISION SDN BH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6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6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T.YING LIN MACHINE & SERVICE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8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8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LM TUBE SOLUTIONS AND SERVICE PVT.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0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LM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2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23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天津穎漢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68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68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穎亨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4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43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ING HAN TECHNOLOGY (USA),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1,92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1,92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
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公司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3,42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7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