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苯本公司林園廠區發生聲響及煙霧事故
受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罰補充說明
日期:2025-03-07
股票代號:1310
發言時間:2025-03-07 19:14:5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114/1/8 約11:30 一座燃氣鍋爐提升負載時因過於劇烈,導致安全閥跳脫,
大量蒸氣外排造成異響及周邊保溫材料損壞及揚塵。
4.處理過程:此為備用鍋爐,經檢查評估,停止使用。
5.處分情形:依據高雄市環保局114年3月4日高市環局稽字第11432347900號函辦理。
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
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計新臺幣16.5萬元。再依環
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2款及其附件一規定,處環境教育
講習2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65,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製程操作正常,現場無損失。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此為備用鍋爐,經檢查評估,停止使用。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4/01/08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