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麗臺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逾期無法全數
償還,展延期間之改善情形。
日期:2025-03-04
股票代號:2465
發言時間:2025-03-03 19:24: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03
2.公司名稱: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持股71.36%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6年4~6月資金貸與子公司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麗禾國際」)
新台幣35,000,000元,麗禾國際將此筆資金全數貸與韓商Blueside Inc.,主要
用途為台港澳線上遊戲「熾焰帝國 II」上線期間之行銷費用。
(2)截至107年底,韓商Blueside Inc.共償還新台幣7,960,486元,本公司資金貸與
麗禾國際餘額為新台幣27,039,514元。
(3)108-113年依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要求,每年提具改善計畫,按季提報董事會
控管,並公告改善情形,以及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108-113年僅償還新台幣444,018元,達成比例:1.64%。
6.因應措施:
(1)本案因多年來透過催討及其他改善計畫,均無法有效收回該筆資金貸與金額,
考量韓商Blueside Inc.虧損嚴重,財務狀況惡化,如再以法律途徑追討,縱使
順利主張債權,也將無法有實際現金回收,且跨國訴訟時程及律師費開銷均將
難以估計,如此無異進一步擴大公司損失,損害股東權益。
(2)本案資金貸與麗禾國際未收回金額,本公司於106年度財務報告已全數提列資產
減損,後續有收回之部分金額,亦於該年度認列減損迴轉利益。考量本案若不再
追討將無額外費用需認列,董事會因此於113年9月30日決議將此資金貸與應收未
收回金額新台幣26,595,496元於會計帳務中除列,另決議解散清算已無法成就營
業項目經營之麗禾國際。
(3)麗禾國際已於113年10月23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公司解散清算案,本公司於113年12月
向主管機關申請資金貸與還款計劃繼續展延一年,計畫一年內完成麗禾國際解散
清算,確定麗禾國際債務無法償還,函請主管機關同意結束本案。
(4)本案經主管機關113年12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151829號函同意辦理,然改善計
畫未完成前,本公司仍需按季公告改善情形及提報董事會控管,以及於股東會報
告執行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