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肥 本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一小段531地號(R13-1)住宅開
發案處分公告
日期:2019-03-07
股票代號:1722
發言時間:2019-03-07 19:11:2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一小段531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8/3/7~108/3/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087平方公尺,約328.82坪
每單位價格2,137,643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02,899,9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無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利益約新台幣615,204,180元(稅前)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合建附買回案甲方分得之土地及建築物,乙方承諾以契約總金額全數購買。
付款方式:簽訂契約時,乙方給付甲方總價款20%。乙方辦理起造人變更及
「變更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一小段531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
利變換計畫」實施者變更後10日內,乙方給付甲方總價款50%。乙方應於完
成本案都巿更新、設計、監造、承造人變更准日後90日內,給付甲方總價款
30%。
買回期限為最遲不得逾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掛件日,乙方應完成給付甲方所
有價款。
乙方依付款方式付清全部價款,甲方完成所有相關移轉作業後,雙方得就契
約終了與否進行協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585,123,112元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599,036,16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奕壬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林睿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一0四)北市估字第000二一六號
(九十六)北市估字第000一一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