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日期:2019-02-26
股票代號:2439
發言時間:2019-02-26 21:10:5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建物:台中市潭子區工區段00407及00409-000建號共兩筆
2.事實發生日:108/2/26~108/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面積:
土地面積:無。
建物面積:6,448.52平方公尺,折合1,950.68坪。
2.單價:
建物每坪新台幣參萬陸仟玖佰壹拾捌元整。
3.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柒仟貳百零壹萬陸仟捌佰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碧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廖本林監察人同時擔任碧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交易標的附近無其他合適標的。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間相互之關係:無。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3.前次移轉日期:95年11月24日及96年7月5日。
4.前次移轉金額:NT$29,068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買賣總價款為【柒仟貳佰零壹萬陸仟捌佰元整】。
依買賣契約書簽訂後進行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2.交易金額為雙方合議,參考價格為華淵不動產估
價師聯合事務所所
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華淵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評估價值為新台幣柒仟壹佰肆拾萬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九十二)台內估字第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公司近年業績成長快速,需要相對足夠的生產廠房以因應客戶訂單
;另考量美中貿易衝突的可能性,擬向所有權人碧茂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購買位於臺中加工出口區的不動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02月2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02月2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鑑於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
及租售辦法第5條規定:「公民營事業興建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
其租售對象以在區內營業之事業為限」,故本公司擬先與碧茂公司
簽訂預約並支付訂金,之後規劃以設立分公司購買、透過子公司購
買或採用其他合法可行之方式,來取得建築物,以遵循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