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駁回本公司上訴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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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0:0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一)林鴻明
(二)張簡勵如律師(即董翠華之承受訴訟人)
(三)陳祈蒼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台上字第1119號
4.事實發生日:113/11/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113年11月05日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關於上訴人
對於林鴻明等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最高法院於113年11月05日
,駁回上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3年2月16日收到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後,於法定期
間依法提起上訴,經最高院民事庭裁定上訴駁回後,全案已定讞,本公司依法
不能再聲請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其他重大消息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重要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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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4:48
主旨: 董事會決議註銷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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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3:4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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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2:54
主旨: 公告處分本公司建案予非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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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2:0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及資訊安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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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51:38
主旨: 台表科113年10月份自結合併營收為新臺幣37.38億元
股票代號:6278
發言時間:2024-11-05 17:4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股票代號:8482
發言時間:2024-11-05 17:48:43
主旨: 本公司民國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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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47:15
主旨: 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PTS100肝癌二期臨床試驗通過高雄榮民總醫院
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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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2024-11-05 17:47:08
主旨: 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為113年11月13日
股票代號:6164
發言時間:2024-11-05 17: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