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立 董事會決議108年度股東會開會日期及地點
日期:2019-02-25
股票代號:3010
發言時間:2019-02-25 17:26:4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5樓
(兆豐銀行南區員工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
2.107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07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7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107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6.107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5/3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08年3月22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日17時前送達並載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0樓(本公司財務部)。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8年4月30日
至108年5月27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