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3/8/7重訊補充說明-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裁定駁回本公司提出禁止精奕興業(股)公司新任董監事行使職
權及禁止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之定暫時狀態聲請
股票代號:1323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7:5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裕達投資有限公司、
宇程投資有限公司
相對人:精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霖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皇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欽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共計9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裁全字第31號
4.事實發生日:113/08/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精奕公司過半數股東於民國113年7月19日共同召開股東臨時會,並進行董監事之全面改
選,選出之新任董事隨即召開新任第一次董事會,推選董事長等。由於本公司及宇程投
資有限公司反對章程修正案及反對違法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議案,而未出席該次股東
臨時會;聲請人裕達投資有限公司雖出席該次股東臨時會但表明異議而未參與投票。
嗣因本公司認該次股東臨時會未於召集通知載明該次股東會應選董監事人數,而係於股
東會現場始告知應選人數,將使股東無法依應選人數評估投票規劃,進而可能影響董監
事選舉結果,從而與公司法第198條第1項為保護少數股東權益之立法意旨不符,則有同
法第189條『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之嫌。」此有經濟部經商字
第10602403710號函意旨可稽,是公司如採非固定數額董監事,股東會召集權人若提案
全面改選時,應於召集通知中載明該次股東會應選人數,否則即有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
法之違法。故此,此次股東臨時會涉及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法,本公司與裕達投資有
限公司及宇程投資有限公司等股東共同依公司法規定,於民國113年7月23日共同向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之聲請。
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裁全字第31號裁定聲請駁回,理由略為:
若使相對人等行使董監職權,並未對聲請人有無法回復之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發生之
情形。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已說明如上5。
其他重大消息
主旨: 修正本公司112年度年報部分內容
股票代號:4414
發言時間:2024-08-21 20:42:25
主旨: 代子公司竑穗興業(股)公司公告向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取得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6914
發言時間:2024-08-21 20:20:27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
作業計畫
股票代號:810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31:45
主旨: 公告本公司提報民國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董事會
預計召開日期
股票代號:645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31:24
主旨: 113/8/7重訊補充說明-公告本公司自行撤回原向智慧財產及
商業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之聲請,禁止精奕興業(股)公司新任董
監事行使職權及禁止辦理公司變更登記
股票代號:1323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8:20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擬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7: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請求
精奕興業(股)公司113年7月19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
人之決議應予撤銷
股票代號:1323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7:07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擬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6:39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認購富邦期貨現金增資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5:12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
「忠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4-08-21 19: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