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
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623
公司名稱:大東電
發言時間:2024-07-29 17:51:0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7/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東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志明
董事 東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雅鈴
董事 林美伶
董事 洪世固
獨立董事 陳勇諺
獨立董事 李俊耀
獨立董事 賴秋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如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
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7/29~116/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1,838,250權
贊成權數:51,790,939權,占表決權數99.90%
反對權數:1,121權
棄權權數:46,190權
無效權數:0權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