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事宜
股票代號:6716
發言時間:2024-06-27 16:22:5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許麗玉
2.獨立董事:楊宏澤
3.獨立董事:馬淑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獨立董事:許麗玉 德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獨立董事:楊宏澤 利翔航太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馬淑琴 鉅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2,742,273權,
贊成權數:22,675,630權,占表決權數99.71%,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