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
(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6101
發言時間:2024-06-27 14:22:3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邱漢中
董事:邱(王黎)寬
董事:豪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莊偉民
獨立董事:陳瑞璽
獨立董事:楊裕明
獨立董事:李龍興
獨立董事:蕭智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業務範圍的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9,858,366權,贊成權數78,894,926權,
占總權數98.79%;決議: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