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補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
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者
股票代號:3521
發言時間:2024-06-21 20:45:04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13/05/10
2.審計委員會日期:113/05/10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本公司擬處分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之11號4樓和120之12號4樓(包含2個
車位)案。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原經審計委員會決議,經審計委員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會意見,此議案
所提之意見待董事會釐清後由董事會決議。
因此案說明並未在審計委員會議事錄中充分記錄,故無法完整陳述審計委員會之
意見。
本案於113/05/10提報董事會經釐清後,業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
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