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3114
發言時間:2024-06-21 17:29: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國鴻
(2)董事:竹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俊廷
(3)董事:六意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欣意
(4)董事:洪銘琪
(5)獨立董事:程天縱
(6)獨立董事:李大經
(7)獨立董事:曾明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獨立董事:曾明仁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寮步鎮華南工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電子靜相照相機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