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臺灣嘉義地檢署對本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前財務主管
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起訴事宜。
股票代號:1742
發言時間:2024-06-20 15:45:3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林哲印、林姿均、廖振淵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偵字第12794號及112年度偵字第7965號
4.事實發生日:113/06/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起訴。
6.處理過程:已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於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任
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