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1734
發言時間:2024-06-19 15:54: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李志文
董事:杏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易達
董事:柏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郭修吉
獨立董事:李金龍
獨立董事:鄒馨瑀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的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114,418,498權;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106,230,080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773,174權)
占表決權總數 92.84 %
反對權數: 166,007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66,007權)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022,41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8,014,411權)
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