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民國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6840
發言時間:2024-06-07 15:37:1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吳仲超
董事:劉立國
董事:邱德俊
董事:鄭國書
獨立董事:楊能傑
獨立董事:黃正忠
獨立董事:黃翠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新選任之董事及其代表人,
為自己或他人從事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仲超/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董事
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地址:
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金沙崗一路3號
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地址:
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園區怡樂路1號2棟1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檢測服務業
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檢測服務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影響;因其財務及業務之運作完全獨立。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