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穆拉德加捷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補充說明私募減資股數)
日期:2019-01-23
股票代號:4109
發言時間:2019-01-23 19:08:4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11
2.減資基準日:108/01/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本公司此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7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決
議,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6253號函申報生效
及108年 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1705號函更正辦理。
,為辦理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爰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
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穆拉德加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 81,218,271股(含私募2,123,560股),每股面額新台10
元,共計新台幣812,182,71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12,281,590股(含私募 321,119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2,815,900元。
(四)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5.121708%,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151.21708股(即每仟
股換發848.78292股)。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68,936,681股(含私募1,802,441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89,366,81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
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151.2170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
整股之登記,未辦理併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二、本次換發股票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08年01月21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03月20日。
(三)舊股票停止市場買賣期間:108年03月21日起至108年03月28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3月23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03月24日起至108年03月28日。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03月28日。
(七)新股上櫃日期:108年03月29日(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
五、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印製減資換發申請書
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
管帳簿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 (稅單、集保股票交
付清單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
行人保管帳簿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四)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
辦換發(若有畸零股款移作劃撥費用)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865859。
股東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
(六)茲因最後過戶日108年 3月23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
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3月22日16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
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3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六、本公司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
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上述減資換發作業,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修正
或其他未盡事宜,致影響實際作業時程及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而需變更
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03/2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8/03/29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8,936,681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97.39%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