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4991
發言時間:2024-06-06 16:37: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蘇峰正
(2)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存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蘇峰正:
漢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威力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達運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2)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存忠:
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進康醫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主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中科晶電信息材料(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晶智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董事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80.21%
股東之出席,贊成權數為89,372,338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63%,本案經表決
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存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存忠
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中科晶電信息材料(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星路101號
(2)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
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金山北工業園金山四支路9-2、9-3
(3)中科晶電資訊材料(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永昌南路2號
(4)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淹城南路52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封裝、模組
之生產及銷售
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LED封裝、模組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
發、生產及銷售
中科晶電信息材料(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砷化鎵單晶體和晶片之研發、
生產及銷售業務
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化合物半導體無線射頻晶圓代工以及光電晶
圓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