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4105
發言時間:2024-05-30 17:30:4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林全
(2)董事:張文華
(3)董事:大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蕭家斌
(4)董事:楊子江
(5)董事:徐世昌
(6)獨立董事:薛明玲
(7)獨立董事:張明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林全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89,268,590權,佔表決權總數94.39%
反對權數1,815,791權,佔表決權總數0.90%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431,896權,佔表決權總數4.7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2)張文華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89,279,495權,佔表決權總數94.39%
反對權數1,804,644權,佔表決權總數0.89%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432,138權,佔表決權總數4.7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3)大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蕭家斌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89,267,283權,佔表決權總數94.38%
反對權數1,815,884權,佔表決權總數0.90%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433,110權,佔表決權總數4.7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4)楊子江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86,826,258權,佔表決權總數93.17%
反對權數3,955,909權,佔表決權總數1.97%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734,110權,佔表決權總數4.8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5)徐世昌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86,826,474權,佔表決權總數93.17%
反對權數3,955,461權,佔表決權總數1.97%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734,342權,佔表決權總數4.8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薛明玲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91,022,257權,佔表決權總數95.26%
反對權數59,778權,佔表決權總數0.02%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434,242權,佔表決權總數4.7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7)張明道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00,516,277權
贊成權數191,026,648權,佔表決權總數95.26%
反對權數59,391權,佔表決權總數0.02%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9,430,238權,佔表決權總數4.7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