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毅嘉科技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上訴書一事。
日期:2019-01-11
股票代號:2402
發言時間:2019-01-11 17:26:5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請上字第402號。
4.事實發生日:108/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黃秋永因違反證券交易
法,日前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
刑2年,檢察官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董事長將持續向二審法院據實說明原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