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原藥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增加討論事項與刪除其他議案)
日期:2019-01-09
股票代號:4415
發言時間:2019-01-09 20:12: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0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02/2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福華大飯店(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四樓CR405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減資彌補虧損案。
2、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新增)
3、調整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名單。(本次新增)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二席。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刪除原定: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1/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2/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自108/01/17~108/01/28下午5:00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臨時
會之提案及董事之提名,受理處所為台原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號五樓),逾期恕不受理。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股東所提議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該
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說明如下: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
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2.凡符合提名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等情事之聲明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
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01/27~108/02/25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01月26日(因適
逢假日,故提前至108年01月25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
4樓,電話:02-259366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01月
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
過戶手續。
三、『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8年
02月02日至108年02月22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
四、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15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洽上開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或補發。
五、依據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本
公司不寄發開會通知書,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23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號五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