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中揚光代子公司東莞晶彩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6668
發言時間:2024-03-14 17:18:4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中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57,00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4,74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7,9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2,64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12,1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9,722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5%利息按年支付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或可提前償還
(2)日期:
自資金貸與資金到帳之日起36個月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2,6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