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長興材料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大陸地區投資方式,並代重要子公司
補充公告:修正106年05月12日投資公告。
日期:2018-12-28
股票代號:1717
發言時間:2018-12-28 17:06:5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2/28至民國107/12/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原透過100%持股之子公司Eternal Holdings Inc.經Eternal International
(BVI) Co.,Ltd.經長興(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間接轉投資大陸,美金4,500萬設立
「長興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及「長興新材料工業(常州)有限公司」,
經董事會修正投資架構,以「長興材料(常州)有限公司」為本案被投資標的,
投資總金額美金4,500萬不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投資總金額美金4,500萬。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長興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2000萬美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水性丙稀酸樹脂、油性丙稀酸樹脂、醇酸樹脂、氟碳樹脂、
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醇酸樹脂、固定壓克力樹脂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應向投審會申報為美金4,500萬,已向投審會申報金額美金4,200萬。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00%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 799,932仟元 NTD25,113,919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02.4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6.5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21.3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D 9,010,558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2.65%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0.3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43.53%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4年度 NTD 1,600,294仟元
105年度 NTD 949,459仟元
106年度 NTD 829,501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4年度 NTD 0仟元
105年度 NTD 591,465仟元
106年度 NTD 452,972仟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