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浩鼎 本公司董事長張念慈於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涉犯貪污治罪
條例之案件宣判無罪
日期:2018-12-28
股票代號:4174
發言時間:2018-12-28 11:12:2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張念慈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07/12/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本公司董事長張念慈先生涉犯貪污
治罪條例而起訴乙案,一審判決無罪。
6.處理過程:當事人均配合法院進行相關司法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