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群豐科技 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日期:2018-12-26
股票代號:3690
發言時間:2018-12-26 19:19:5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2/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107年12月26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健全營運體質及改善
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900,150元,銷除普通股28,390,015股,
減資比率為50%(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每仟股換發500股),依減資換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83,900,1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28,390,015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
發行。
(2)本次減資俟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減資換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於減資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
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
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事宜,俟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
但不限於相關行政程序。
(4)如因減資換股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實際減資比率以變更後之比例
為準,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後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率。本次減
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辦理之。
(5)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07年12月27日至108年1月27
日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8-1號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
之規定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