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揚光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處理
日期:2018-12-26
股票代號:6668
發言時間:2018-12-26 18:44:3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2/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晶彩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264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249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16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41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便於集團公司間資金調度、掌握資金運用效率及考量業務往來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680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3553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
6.還款之:
(1)條件:
利息到期或本金償還時一併收取
(2)日期:
貸款期限自資金貸與資金到帳之日起12個月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41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