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證創投公告向台新銀行取得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2887
發言時間:2023-12-18 18:46:0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11樓(部份)
2.事實發生日:112/12/18~112/12/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3/1/16至115/1/15,$1,885元/坪/月,月租金$43,937元(含稅)。
115/1/16至118/1/15,$1,941元/坪/月,月租金$45,255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2,602,04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與母公司台新證券同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對手台新銀行取得該標的物資產日期為98年12月15日(已逾5年)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113/1/16~118/01/15
付款條件: 月付
113/01/16至115/01/15 金額:43,937元/月(含稅)
115/01/16至118/01/15 金額:45,255元/月(含稅)
提前終止租約應於3個月前以書面通知,
並須給付1個月租金為違約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 雙方議價
價格參考依據: 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12/18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