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代重要子公司頂晶科技(股)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股票代號:3713
發言時間:2023-12-14 17:34:5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定裕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頂晶科技(股)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21,62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5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5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定裕)興建電廠工程之購料所需而向銀行融資,故為該子公司提供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18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21,62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01,5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7.2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8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修正原欄位金額:(4) 0 (5)79,530 修正金額:(5)29,530 (6)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