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及子公司公告間接對大陸投資案(補充112/10/16重大訊息)
股票代號:1402
發言時間:2023-11-29 19:29: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11/29至民國112/11/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現有轉投資之第三地區公司(百慕達FEDP(Holding)Ltd.、百慕達Sino Belgium (Holding)
Ltd.),因其大陸投資事業間進行合併,致本公司間接對大陸投資異動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未對第三地區投資事業或大陸投資事業進行增資,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認列增加遠紡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美金11,878,101元整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遠紡工業(蘇州)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394,369,685元整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56,000,000元整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纖維及非纖維用聚酯產品之產銷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376,497,872.97元整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974,538.98)元整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35,871,515元整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遠紡工業(蘇州)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為簡化投資架構,節省管理成本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互相之關係)、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無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無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無
契約限制條款: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12年12月25日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與合併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合併之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簡化投資架構,節省管理成本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0月16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837,324,194元整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9.2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7.6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2.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791,549,413元整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6.5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7.2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1.91%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度:新台幣(1,061,788)仟元整
110年度:新台幣228,946仟元整
111年度:新台幣(795,623)仟元整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9年度:新台幣0元整
110年度:新台幣0元整
111年度:新台幣0元整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蘇州天中至華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齊威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410000810004
38.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和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別間接持股之遠紡工業(蘇州)有限公司與遠通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及Martens HK Limited分別間接持股之中比啤酒(蘇州)有限公司擬以
吸收合併方式進行整併,合併後遠紡工業蘇州為存續公司,中比啤酒蘇州為消滅公司。
2.中比啤酒(蘇州)有限公司於評估基準日(2023/09/30)之公司淨值為負數,故遠通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並不會間接取得存續公司遠紡工業蘇州股權,並申請註銷對中比啤酒蘇州
之大陸投資。
3.本案本公司對遠紡工業蘇州所增加之大陸投資金額,係因遠紡工業蘇州與中比啤酒蘇州
合併所致,本公司並未對第三地區投資事業或大陸投資事業進行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