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投信公告向關係人永豐銀行取得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2890
發言時間:2023-11-29 16:28:2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13、14樓及停車位4席
2.事實發生日:112/11/29~112/11/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3樓租賃面積:辦公室245.06坪
每單位價格:辦公室每坪每月租金1,508元;每月租金369,550元。
(2)14樓租賃面積:辦公室241.22坪,露台2.26坪。
每單位價格:辦公室每坪每月租金1,523元,露台每坪每月租金508元;
每月租金368,526元。
(3)停車位4位
每單位價格:停車位每位每月租金6,000元;每月租金24,000元。
(4)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46,424,33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前次移轉日期:無
前次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月租金762,076元
租期:民國113年1月1日至民國117年12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核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每月租金815,15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